通知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相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综人教函〔2026〕33号)及《辽宁省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实施细则》,本次招生面向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下简称“继承人”)。

报名条件

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第七批继承工作继承人;
  •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 第七批继承工作结业考核合格(视为临床能力已达到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

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第七批继承工作继承人;
  • 已获得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 第七批继承工作结业考核合格,且受聘担任主治医师满5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视为临床能力已达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规定的中医临床水平)。

招生专业

授予中医博士专业学位

  • 105701 中医内科学
  • 105702 中医外科学
  •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 105704 中医妇科学
  • 105705 中医儿科学
  • 105707 针灸推拿学
  •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授予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 105701 中医内科学
  • 105702 中医外科学
  •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 105704 中医妇科学
  • 105705 中医儿科学
  • 105706 中医五官科学
  •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时间安排

  • 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继承人:请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前提交函报材料。
  • 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继承人:审核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 进入学位申请阶段的时间:自公布录取名单起,博士申请人须在2027年底前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及医古文水平考试,硕士申请人须在2027年底前通过学位课程考试,方可进入学位申请阶段。
  • 总修业年限:博士自录取名单公布起,理论学习和学位申请总时长不得超过6年(即不能超过2032年);硕士总时长不得超过4年(即不能超过2030年)。

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次报名采取函报方式,无现场确认环节。请申请人将报名材料原件高清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按材料顺序整理命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审核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要求或逾期未提交函报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招录方式: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采取资格审查方式;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须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医古文水平和学科综合考试后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对报考资格不符、材料不全或材料伪造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所需材料

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1. 辽宁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攻读博士/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1份;
  2. 身份证扫描件1份;
  3. 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4. 最高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2008年9月之前取得硕士学位者提供学位授予单位开具的学位证明);
  5. 医师资格证书扫描件1份;
  6. 第七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扫描件1份;
  7. 医古文水平和学科综合考试成绩单扫描件1份;
  8. 承诺书扫描件1份。

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

  1. 辽宁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攻读博士/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1份;
  2. 身份证扫描件1份;
  3. 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4. 最高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2008年9月之前取得硕士学位者提供学位授予单位开具的学位证明);
  5. 医师资格证书扫描件1份;
  6. 第七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扫描件1份;
  7. 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受聘担任主治医师满5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证明或聘书扫描件1份;
  8. 承诺书扫描件1份。

流程与注意事项

课程学习与考试

  • 修读课程参照《辽宁省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实施细则》(附件2)中的课程设置执行,原则上与2026级研究生一起修读;如遇特殊情况,课程可另行安排。
  • 课程考试由辽宁中医药大学统一组织。

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费应在理论学习阶段前缴交。
  • 进入学位申请阶段的继承人,须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学位论文开题、评阅与答辩等工作。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对临床工作具有应用价值和创新性,可撰写师承老师的临证经验等内容。
  • 因故中止学习者可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缴费用原则上不予退还。
  • 学位授予工作详见实施细则(附件2)。

学习费用

  • 中医博士专业学位:30000元/生;
  •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24000元/生;
  • 收费办法:资格审查合格后、理论学习开始前一次性缴清。

附件

  • 附件1:辽宁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攻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第七批继承工作继承人报名用)
  • 附件2:辽宁省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 附件3: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