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本次招生面向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已获得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 已获得第六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且受聘担任主治医师满5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视为临床能力已达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规定的中医临床水平)。
时间安排
- 函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 拟录取名单公布:研究生学院完成资格审查后,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 申请进入博士学位申请阶段:自公布录取名单起,申请人须在2023年12月前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和医古文水平考试。
- 最长学习年限:完成理论学习和学位申请两阶段总时间不得超过6年,即不能超过2028年。
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次报名采取函报方式,不设现场确认。符合条件者应于截止日期前将全部报名材料高清扫描为PDF文件,按材料顺序整理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未按要求或逾期提交函报材料,视为放弃申请;报考资格不符或材料不全导致审核不通过者,后果自负。
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 辽宁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1份;
- 身份证复印件1份;
- 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 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查询结果各1份(2008年9月之前取得硕士学位者,改提交授位单位开具的学位授予证明);
- 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 第六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复印件1份;
- 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受聘担任主治医师满5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证明或聘书;
- 承诺书1份。
流程与注意事项
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资格审查入学方式。研究生学院对第六批继承工作继承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申请材料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报名专业
本次授予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可报考专业包括:
- 105701 中医内科学
- 105702 中医外科学
-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 105704 中医妇科学
- 105705 中医儿科学
-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课程学习与考试
修读课程参照《辽宁省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实施细则》中课程设置执行,原则上与2022级博士研究生一起修读;如遇特殊情况,课程另行安排。课程考试由辽宁中医药大学统一组织。
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在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及医古文水平考试后,可申请进入博士学位申请阶段;未通过者不进入该阶段。进入学位申请阶段后,继承人应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学位论文开题、评阅与答辩等工作。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创新性,可撰写师承老师的临证经验等内容。申请人因故中止学习,可办理中止手续,但所缴费用原则上不予退还。学位授予工作相关事宜按上述实施细则执行。
学习费用
学费标准为30000元/生全程。申请人应于资格审查合格后、理论学习开始前一次性交清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