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临床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有效途径,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及《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报考条件

申请杭州师范大学临床医学同等学力申硕课程学习,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无3年工作年限要求。
  • 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仅接受参加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申报(可参考附件1住培合格证书示例)。
  • 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相对应,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学制与学费

学制

培养年限为3—6年。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6年内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外语水平考试)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6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统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学费

  • 课程学习费用:30000元/人,资格审查通过后通过浙江省财政统一支付平台缴纳。
  • 论文指导及学位申请费:18000元/人,于申请硕士学位时缴纳。

上课方式

本项目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属于非学历教育。

  • 学员不脱离工作单位,人事、工资、公费医疗等关系均不转入我校。
  • 学员须修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 外地来校学习人员食宿自理。

报名流程

  1. 注册并登录系统:2026年5月31日前,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须确保真实无误。
  2. 现场确认:学校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实时更新在报名系统中。
  3. 缴纳学费:资格审查通过者,通过浙江省财政统一支付平台缴纳课程学习费用。

证书与学位授予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可依据杭州师范大学印发的《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实施细则》,向学校研究生院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其中部分人员还需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其他事项

  • 学员因故终止学习,可在学习开始前提出申请,办理退学手续;进入课程学习以后,不办理退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