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和《川北医学院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专业学位管理办法》(川北医发〔2025〕107号)等文件精神,川北医学院现启动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成都片区)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对象
本次报名面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员,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和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 正在接受省级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省级以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 所申请的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时间安排
-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3月31日
- 现场信息确认与资格审查:2026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 名单公布:学校预计于3月下旬在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公布
- 课程学习:2026年4月中旬至7月
- 全国统考:时间以上级部门及学校当年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报名与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注册,并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现场信息确认与资格审查
已在国家平台注册的申请人,须在2026年4月上旬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将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接受资格审查。现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下文“所需材料”。
名单公布
学校预计于3月下旬在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和遴选的申请人入学名单。
所需材料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 《川北医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须本人手写,粘贴按学信网新华社照片采集标准拍摄的蓝底照片,并由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签字盖章,交验原件;
- 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核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 正在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核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 《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原件。
流程与注意事项
- 课程学习:课程采用线下周末授课与线上网课相结合的方式,拟定于2026年4月中旬至7月进行,线下授课地点为川北医学院附属成都新华医院(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180号),具体开课事宜另行通知。
- 全国统考:申请人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统考安排以上级部门及学校当年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 专业目录:我校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目录详见学校官方通知中的专业目录图片。
- 证书性质: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
- 有效期限:申请人自国家平台注册之日起6年内,须完成课程学习及考核、国家统考科目考试等事项,达到我校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条件(附件4)。逾期申请无效,课程成绩作废。
- 唯一申请: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 外语语种:我校仅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 后续通知:报名缴费、开班开课、全国统考等后续事宜,请密切关注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s://www.nsmc.edu.cn/dwyjsgzb/zsgz.htm)有关通知。
- 学费标准:学费为30000元/生,分三阶段缴付,每阶段10000元/生,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
- 学习规划:培养周期内,学员应科学规划学习时间,有计划地接受指导教师学术指导与训练;如因课题研究确需脱产,须服从导师统一安排。
- 政策解释:未尽事宜由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