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申请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0年9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上述第(一)(二)款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 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对于获得学士学位的年限没有要求。
-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 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科相对应。
学制学费
学制安排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
-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
- 第二阶段: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5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5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第二阶段须在完成全部考试后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如答辩未通过,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需在半年内完成,并重新交纳答辩费;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第一、第二两阶段学习期限合计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费标准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收费:
- 第一阶段:申请学位培养费于现场确认时一次性交纳,其中医学类2.8万元,经济管理类2.6万元,其他门类2.2万元。
- 第二阶段:申请学位评审和答辩费在学员通过全部考试且被批准撰写学位论文后,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一次性交纳,费用为1.2万元。
上课方式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第一阶段),由湖南师范大学按培养方案组织课程教学。申请人需按照学校安排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具体上课形式、时间等以学校及各学院通知为准。申请人在校期间食宿自理。
报名流程
(一)依据《2023年9月湖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选择合适专业。
(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快速入口→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日期填写期段为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28日。注册后填写基本信息,提交相应学位申请。
(三)登录“湖南师大研究生院网站”→网站导航→学位工作→同等学力,查看招生简章并下载《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亲笔填写一式三份,申请人亲笔签名并张贴照片(与上传“同等学力申硕”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照片同底,两寸免冠近照)。
(四)现场确认
- 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本次现场确认包括2022年3月已报名缴费未现场确认者、2022年10月已报名未缴费未现场确认者。未参加现场确认的以上三次申请人员均报名无效。
-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一楼107室。
- 流程:
- 初审:申请人在相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初审,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并向学院提交一份拟申请专业相关的研究计划。学院查验原件真实性,必要时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考核学业水平,决定是否接受申请,并在报名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 复审:申请人在学校研究生院107室办理复审,需提交毕业证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湖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三份。
- 缴纳培养费:按上述标准一次性交纳第一阶段费用。
- 采集电子图像及指纹信息,并上交签署好的《诚信承诺书》。
(五)查询注册结果: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查询审查结果。
证书与授予
申请人完成课程学习培养阶段全部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进入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阶段。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撰写和答辩,答辩通过者,经湖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可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及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学校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宣传和招生,请勿轻信非官方渠道宣传,请勿向任何第三方交纳学费。本简章由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