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所有报名参加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已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考生的报名资格、报考语种及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3〕4号)的相关规定。
在以往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考试时间
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
- 外国语和医古文水平考试:9:00—11:30
-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14:30—17:30
考试科目
外国语水平考试
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应试语种须与湖南师范大学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一致。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硕士学位时,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我校该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学科范围及考试大纲以相关文件为准。其中,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科硕士学位的考生,可选考教育学或公共管理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的考生,可选考哲学或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均须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报名流程
注册及在册信息修改
拟参加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须于3月8日前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信息采集(含电子照片等)及在册信息更新。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请确保登记的手机号码能够实时接收报名相关信息。
考试报名
考生须于3月13日—26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填报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并实时关注审核结果。原则上,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
3月13日—31日,我校对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核对考生的考试资格、考试语种或学科、考试地点等信息。
报名考试费缴纳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形式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本次报名资格无效。
准考证下载
2023年5月15日—21日,中国教育考试网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考生可在该时段内下载准考证。
成绩查询与复核
2023年8月中旬,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自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违规处理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考前须知
考生应于考前一周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或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查询相关公告信息,知悉并配合遵守安全与突发情况处置措施和要求。
其他事项
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及医古文水平考试大纲。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