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本次报名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 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 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相对应。
- 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申请。
接受申请的专业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具体专业代码及名称如下:
- [105101] 内科学
- [105102] 儿科学
- [105104] 神经病学
-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105106] 皮肤病与性病学
-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05108] 临床检验诊断学
- [105109] 外科学
- [105110] 妇产科学
- [105111] 眼科学
- [105112] 耳鼻咽喉科学
- [105113] 肿瘤学
- [105114]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105116] 麻醉学
- [105117] 急诊医学
- [105127] 全科医学
- [105128] 临床病理学
时间安排
- 网上报名: 申请人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注册、信息填写、电子照片上传及学位申请提交。具体流程见平台指引。
- 现场确认: 定于2019年1月初进行。具体日期请密切关注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后续通知。
报名与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场,完成材料提交、资格审查、图像采集和指纹信息采集等环节。确认地点为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济宁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三楼311房间)。
现场确认程序如下:
- 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
- 缴纳第一阶段学费。
- 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
采集图像时应尽量着深色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指纹信息采集包括左右手拇指、食指和中指,至少采集六个指头,每个指头采集四次。
所需材料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 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原件。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力平台上传照片的纸质版(4张一寸、2张二寸,可洗为一版)。
-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交培训证明及承诺书。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须提交培训证明及承诺书。
- 《济宁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核对个人信息,签署诚信承诺并上交《资格审查表》,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流程与注意事项
教学培养安排
学校根据培养方案开设学位课程并组织考核,学习方式包括脱产学习和网上授课。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校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全国统考
申请人须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及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报名资格须经学校审核,考试原则上在山东省内参加;外地人员如确需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考试,须经学校审核同意。
培养年限
培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六年。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统考,成绩合格。逾期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全部考试后进入学位论文阶段,需完成选报导师、开题、撰写、评阅与答辩。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通过学校课程考核和国家统考,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达到学位授予要求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学费
学费按阶段缴纳,分为学位课程阶段(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与答辩阶段(第二阶段)。具体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其他重要说明
- 凡在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 请申请人密切关注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有关入学、缴费、网上注册、领取入学材料、开班开课等后续通知。
- 其他未尽事宜由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