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青岛医学院自1997年起开展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是山东省较早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2026年继续面向社会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总计划不超过300人。

报考条件

  • 申请人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专业学位申请者无此项限制)。
  • 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且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亦可申请。
  • 申请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不接受跨专业申请。
  • 申请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者,须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规培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6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具体专业目录详见招生简章附件1。招生总计划不超过300人。

学制学费

  • 学费共计40000元/人(课程阶段2万元、论文阶段2万元),开学报到时一次交清;缴费前请认真核对缴费金额及选报专业,学费缴纳后不予退返。
  • 学籍有效期为8年,包括课程学习、入科培养及学位申请各阶段。逾期未申请到学位者,可申请学籍重新注册,须重新缴纳新学籍注册当年的学费,重新参加国家统考并重新完成论文阶段注册;重新注册后当年不能申请学位,已完成的培养环节须按新学籍要求重新进行。

上课方式与培养环节

  • 课程学习阶段在青岛医学院进行,授课安排在周末,具体安排以课程安排表为准。
  • 学员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同时须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或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 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后,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学科工作;护理学、口腔医学(学术型与专业型)须完成不少于连续一年的学科工作。

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

  1. 登录学信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位授予单位”选择青岛大学,“学科门类”选择医学或专业学位),上传标准蓝底照片并提交学位申请。
  2. 填写《医学院2026年同力申硕学员信息汇总表》,于2026年8月31日前以“附件6医学院2026年同力申硕学员信息汇总表+学员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现场资格审查

  • 现场资格审核由青岛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相关官网通知公告。
  • 审核时须采集学员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并签署《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表》;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 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 学历、学位证明: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无法在学信网查询到学历者,可提供档案部门、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出具的学位证明;持军队院校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上述认证办理时间较长,请务必提前准备。
  • 单位盖章的《青岛医学院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
  • 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的《青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生登记表》3份。
  • 申请专业学位者,还须提交《青岛医学院同力申硕学员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申请表》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规培基地出具的同意报考函;申请口腔医学专业者另需提交口腔医学专业推荐书。

证书与授予

  • 在学籍有效期内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全国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可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 完成师生双选确定导师后,按要求完成开题、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在通过全部考核后1年内须提出学位申请。
  • 学位申请者须在答辩前以第一作者、以青岛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相应专业期刊上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学科要求高于培养方案的,按学科要求执行)。
  •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按程序申请相应硕士学位(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

其他注意事项

  • 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及其他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 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