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衔接,上海中医药大学开展2026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现将招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通知对象

本招生项目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人员:

  • 2010年起参加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完成并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 中医学类(含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 所申请的专业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科一致。

时间安排

  • 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5:00前,将完整报名材料提交至各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具体办理时间及要求见附件3。
  • 入学时间:每年9月凭《报到通知》注册报到,开始课程学习。

报名与现场确认

报名方式为线下提交材料至各二级学院教学办公室。经审核符合资格者,将发放《报到通知》;审核未通过者,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所需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1份);
  2. 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3. 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办理)。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需提供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 由单位人事部门(已完成规范化培训并就业的人员经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正在参加规范化培训人员,经所在培训基地同意)审定并签署意见,导师签字,二级学院签署意见的《上海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报名表》(附件1)。选定的导师应在《上海中医药大学2026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专业目录》(附件2)中;
  5. 已完成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流程与注意事项

  • 学习年限:3-5年。
  • 学费标准:参照上中医〔2011〕研字16号文件,课程费20000元(开学注册时缴纳),论文评审费12000元(申请学位时缴纳)。
  • 培养方式:中医专硕的同等学力学员与中医专硕统考生一同上课、考试,培养方案详见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工作-研究生培养方案。
  • 信息发布:招生期间,有关通知将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请考生密切关注。
  • 监督举报: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招生监督。

附件: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