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及黑龙江省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学校旨在培养掌握坚实中医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与实践能力、良好医患沟通能力及临床科研能力的高级中医药临床人才。

通知对象

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人员可申请本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申硕:

  1.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 正在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医临床医师;
  3. 申请人规范化培训基地须为国家及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含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4. 申请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相对应。

时间安排

  • 电子材料上交时限:2026年7月10日—7月31日
  • 入学时间:2026年9月
  • 学习年限: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须在五年内完成;六年内未通过全部要求者,申请学位无效,终止学位申请。

报名与现场确认

  1. 符合条件的学员请按时间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为PDF电子版,以“姓名”命名压缩包,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邮件内请备注本人有效联系方式)。暂不需入校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待正式开学后另行通知上交。
  2. 已通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须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复印件;正在接受规培的人员,需提前向所在规培基地申请,由基地汇总同意报考名单报至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学校按规培办出具的名单受理审核。
  3. 条件合格者,经学校审议批准,免试录取

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 《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登记表》(需填写);
  2. 身份证、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工作证(或所在医院胸牌),附复印件一套;
  3. 一寸蓝底照片两张;
  4.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入学诚信承诺书1份;
  5. 已获得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已通过规培人员须提供《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复印件;
  7. 正在规培人员按上述流程提供基地及规培办相关审核材料。

以上材料需分别单独扫描成PDF,每份PDF标注好文件名,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流程与注意事项

课程学习与全国统考

  • 研究生院利用业余时间集中授课,授课时间为一年,具体课程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 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临床能力考核

在国家及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含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规培,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

学位论文与答辩

  • 通过上述两门全国统考后,可进行临床科研能力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指导教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后确定。
  • 学位论文选题应结合中医临床实践,表明申请人已具备运用中医学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临床实践问题的能力。
  • 学校按照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基本中医临床科研能力。

学位授予

通过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的申请人,经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学费与待遇

学费为每年9000元,三年共27000元。学员一切待遇由原单位负责,不入学籍,无研究生学历,学成后回原单位工作。

招生专业

本次招生专业领域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