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自1997年起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已培养大批在职硕士学位获得者。2026年同等学力申硕报名即将开始,符合条件者可按简章要求申请。

通知对象

拟申请天津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较好完成本职工作,所在单位同意申请学位。
  •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国(境)外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具有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发表成果,满足以下之一:
    • 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论文发表时期刊须为中文核心期刊,遴选期刊不计入);
    • 排名前二发表国际高水平期刊论文(共同作者按署名先后顺序认定第一、第二);
    •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授权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
    • 出版与专业相关的论著,本人为主编或副主编。
  • 满足以下外语或经典能力条件之一:
    •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
    •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成绩合格;
    • 全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合格(仅适用于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中医硕士专业学位1057三个学科/类别)。
  • 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不受上述学士学位后工作年限限制,但须同时具备:
    •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 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对应。

时间安排

  • 报名材料提交截止:2026年6月29日11:00前,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课程学习: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学习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学年,上课时间安排在周一到周日任意时间,具体以学校公布的课程安排为准。
  • 考试与论文
    • 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五年内完成学校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 通过全部考试后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
    • 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 学习年限:三年,最长可延长至六年。
  • 学费缴纳:每年9月缴纳当年学费。

报名与现场确认

电子版材料提交

  • 通过招生简章指定二维码填写个人申请硕士学位基本信息。
  • 将全部申请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按学校要求发送。凡需签名、盖章之处,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
  •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者,不予录取。

纸质版材料与现场确认

  •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全部纸质版材料(含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版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资格审查表》须连续双面打印,不得有空白页,共两张纸;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 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

所需材料

申请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1. 天津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查表。
  2. 申报带教导师协议表(导师名单见附件;每位导师限带教一名在职硕士研究生)。
  3. 专家推荐书:由两名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推荐专家不能为本人申报的带教导师。
  4. 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
  5. 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 中文期刊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发表页;
    • 国际高水平期刊论文:图书馆或医学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报告及论文发表页;
    • 发明专利:发明专利证书;
    • 著作:封面、出版信息页和编者页。
  6. 外语或中医药经典能力合格证明:CET4成绩单、PETS-3成绩单或全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
  7. 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者,还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流程与注意事项

报名录取流程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版材料提交和现场确认。
  •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信息或材料者,不予录取。
  • 拟录取名单和入学安排将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非学历教育栏目公布,请密切关注。

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 课程学习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具体安排以学校公布为准。
  • 申请人须在五年内通过学校全部课程考试及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逾期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 通过全部考试后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
  •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成果须达到学校规定要求。
  • 满足上述条件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学费与学习年限

  • 学费:每年15000元,入学后每年9月缴纳当年学费。
  • 学习年限:三年,最长可延长至六年。

招收专业与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 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详见学校发布)。
  •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详见学校发布)。
  • 全国统考科目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具体以国家当年规定为准。

注意事项

  • 报名时无需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上注册;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注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 被录取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 学校仅接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 全国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每年的报名时间及方式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学校不再个别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