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本次天津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已获得学士学位(2023年9月1日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 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
  • 一般不接收小语种考生。

时间安排

环节 时间
网上报名 2026年5月13日—5月29日
申报备案 2026年5月13日—5月29日
资格初审与复试 2026年5月30日—6月5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资格复审与信息采集 2026年6月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录取与报到 学校审批后另行通知

报名与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报名前应查看《天津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报目录》,并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依次完成“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流程。

填报时须严格按照“是否一级学科”中的“是”或“否”进行系统填报。学位申请提交后,应留意“申请状态”是否为“已提交”;如显示“未提交”,需点击操作列表中的“提交申请”。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同时申报本校两个专业,应在后期的信息采集阶段向学校申明,否则由申请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申请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申请天津大学同等学力硕士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申报备案

申请人下载《天津大学2026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填写表中“拟申报学院、学科专业”栏目及以上内容后,将登记表 Word 版发送至申请学院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备案,电子邮件主题设置为“同等学力申硕—申请人姓名—”。

网上报名与申报备案两个环节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不予进行后续的资格审核与复试工作。

现场确认与信息采集

资格初审合格并已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须携带学院已签字盖章的《登记表》及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参加校级资格复审与信息采集,具体包括资格复查、现场照相和指纹采集。

信息采集完成后生成《资格审查表》,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未采集信息者不予录取,逾期不再补采。

所需材料

  • 天津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打印两份,据实填写,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须用A4纸打印,不得追加附页;
  •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学院在资格审查合格者的《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留存第2至第5项材料的复印件。

流程与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

天津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申硕申请流程为:网上报名 → 申报备案 → 资格初审与复试 → 资格复审与信息采集 → 录取。

资格初审与复试

各学院相关学科成立由至少3名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一般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由学院通知。需进入校园参加资格审核及复试的申请人,应提前联系相关学院办理入校申请手续。

录取

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一式两份)。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大学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及复试费90元。

录取信息、报到及课程学习等事宜,请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有关通知。

注意事项

  • 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不予受理;
  • 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 入学后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全国统考报考及学位答辩申请等工作均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
  •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信息请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

培养方式、学费与学位授予

培养方式

  • 申请人入学后由所在学院完成选定导师并按流程办理手续。
  • 公共学位课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利用双休日和平时晚上学习;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的学习及考试由各学院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 申请人自录取之日起,须在6年内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培养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逾期将被清退,所修学分失效。

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学费标准(万元)
100700 药学 5
1204Z2 卫生事业与药事管理 5
080800 电气工程 5.4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5.4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5.4
080100 力学 5.4
080200 机械工程 5.4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5.4

其余专业总学费为4万元。学费分两年收取,分别在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前,通过天津大学财务处公众号或天津大学统一支付平台交齐。

学位授予

在成绩有效期内,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提出学位申请。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可获得天津大学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是否一级学科 备注
201 机械工程学院 力学 是
201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是
201 机械工程学院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是
202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光学工程 是
202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技术 是
205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是
205 建筑工程学院 水利工程 是
212 教育学院 教育学 是
213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药学 是
213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卫生事业与药事管理 否 学科门类:管理学;学科名称:公共管理
221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是
234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是
234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 是
234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 是
247 人文艺术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 是
439 福州国际联合学院 光学工程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