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象

本次天津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已获得学士学位(2023年9月1日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 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
  • 一般不接收小语种考生。

时间安排

环节 时间
网上报名 2026年5月13日—5月29日
申报备案 2026年5月13日—5月29日
资格初审与复试 2026年5月30日—6月5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资格复审与信息采集 2026年6月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录取与报到 学校审批后另行通知

报名与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报名前应查看《天津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报目录》,并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依次完成“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流程。

填报时须严格按照“是否一级学科”中的“是”或“否”进行系统填报。学位申请提交后,应留意“申请状态”是否为“已提交”;如显示“未提交”,需点击操作列表中的“提交申请”。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同时申报本校两个专业,应在后期的信息采集阶段向学校申明,否则由申请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申请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申请天津大学同等学力硕士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申报备案

申请人下载《天津大学2026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填写表中“拟申报学院、学科专业”栏目及以上内容后,将登记表 Word 版发送至申请学院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备案,电子邮件主题设置为“同等学力申硕—申请人姓名—”。

网上报名与申报备案两个环节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不予进行后续的资格审核与复试工作。

现场确认与信息采集

资格初审合格并已参加复试的申请人,须携带学院已签字盖章的《登记表》及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参加校级资格复审与信息采集,具体包括资格复查、现场照相和指纹采集。

信息采集完成后生成《资格审查表》,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未采集信息者不予录取,逾期不再补采。

所需材料

  • 天津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打印两份,据实填写,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须用A4纸打印,不得追加附页;
  •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学院在资格审查合格者的《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留存第2至第5项材料的复印件。

流程与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

天津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申硕申请流程为:网上报名 → 申报备案 → 资格初审与复试 → 资格复审与信息采集 → 录取。

资格初审与复试

各学院相关学科成立由至少3名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一般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由学院通知。需进入校园参加资格审核及复试的申请人,应提前联系相关学院办理入校申请手续。

录取

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一式两份)。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大学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及复试费90元。

录取信息、报到及课程学习等事宜,请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有关通知。

注意事项

  • 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不予受理;
  • 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 入学后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全国统考报考及学位答辩申请等工作均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
  •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信息请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

培养方式、学费与学位授予

培养方式

  • 申请人入学后由所在学院完成选定导师并按流程办理手续。
  • 公共学位课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利用双休日和平时晚上学习;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的学习及考试由各学院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 申请人自录取之日起,须在6年内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培养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逾期将被清退,所修学分失效。

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学费标准(万元)
100700 药学 5
1204Z2 卫生事业与药事管理 5
080800 电气工程 5.4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5.4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5.4
080100 力学 5.4
080200 机械工程 5.4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5.4

其余专业总学费为4万元。学费分两年收取,分别在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前,通过天津大学财务处公众号或天津大学统一支付平台交齐。

学位授予

在成绩有效期内,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提出学位申请。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可获得天津大学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是否一级学科 备注
201 机械工程学院 力学
201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201 机械工程学院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202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光学工程
202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技术
205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205 建筑工程学院 水利工程
212 教育学院 教育学
213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药学
213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卫生事业与药事管理 学科门类:管理学;学科名称:公共管理
221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234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234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
234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
247 人文艺术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
439 福州国际联合学院 光学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