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多渠道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成长,天津大学依据国家有关学位条例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启动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工作。本简章梳理了通知对象、时间安排、报名方式、材料要求及培养与学位授予等核心信息。

通知对象

本次招生面向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申请学位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申请人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时间安排

环节 时间
网上报名 2023年5月30日—6月14日
申报备案 2023年5月30日—6月14日
资格初审与复试 2023年6月8日—6月18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资格复审与信息采集 2023年6月18日

申请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已获得学士学位(2020年9月1日前获得),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 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
  • 一般不接收小语种考生。

报名与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按“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的顺序完成操作。填报时须严格按照“是否一级学科招生”中的“是”或“否”进行选择,并确认申请状态为“已提交”;如显示“未提交”,需点击操作列表中的“提交申请”。

申报备案

申请人下载《天津大学2023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填写“拟申报学院、学科专业”栏目及以上内容,将Word版登记表发送至申请学院指定邮箱备案,邮件主题设置为“同等学力申硕—申请人姓名—”。网上报名和申报备案均须在时限内完成,否则无法进入后续资格审核与复试。

资格初审与复试

各学院在2023年6月8日至6月18日组织资格初审与复试,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复试小组由至少3名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一般采取面试形式。申请人须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准时参加,确需进入校园者,应提前与相关学院联系办理访客入校手续。

资格复审与信息采集

资格初审合格并完成复试的申请人,须于2023年6月18日携带学院已签字盖章的《登记表》及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校级资格复审与信息采集,内容包括资格复查、现场照相和指纹采集。信息采集完成后生成《资格审查表》,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未采集信息者不予录取,逾期不再补采。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工作地点: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一层102报告厅。

所需材料

申请人在资格初审与复试阶段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天津大学2023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加盖公章;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须使用A4纸打印,不得追加附页。
  2.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学院在资格审查合格者的《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并留存第2至5项复印件。

流程与注意事项

录取事宜

学校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一式两份)。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大学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及复试费90元。录取信息及后续课程学习安排请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通知。

培养方式与学制

  • 申请人入学后由所在学院选定导师并办理培养相关手续。
  • 公共学位课为不脱产学习,利用双休日和平时晚上进行;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的学习及考试由各学院结合实际安排。
  • 自录取之日起,申请人须在6年内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逾期将被清退,已修学分失效。
  • 学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另行公布,请及时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学位授予

在成绩有效期内,申请人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提出学位申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我国目前开展非全日制培养研究生的主要方式之一。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可获得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证书,但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注意事项

  • 申请人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学校不予受理。
  • 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 入学一年后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统考报名及学位答辩申请均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请妥善保管并牢记平台账号信息。
  •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相关信息以中国教育考试网发布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是否一级学科招生 备注
机械工程学院 力学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光学工程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光电子与光子学技术 学科名称:光学工程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技术
教育学院 教育学 学科门类:教育学
教育学院 教育经济与管理(授教育学学位) 学科门类:管理学;学科名称:公共管理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药学 学科门类:医学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卫生事业与药事管理 学科门类:管理学;学科名称:公共管理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学科名称:土木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热能工程 学科名称: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授工学学位) 学科名称: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授工学学位) 学科名称:环境科学与工程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科门类:法学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
人文艺术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学院 水利工程
建筑工程学院 岩土力学与工程 学科名称:水利工程
建筑学院 建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