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23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工作已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同等学力申博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通知对象
基本申请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2018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 近五年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两篇,且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论文及奖励界定参照天津大学及各学位分委会有关博士学位授予的规定。
- 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者,原则上不接受申请。
医学部医学类申请者额外条件
- 具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或医学相关方向硕士学位。
- 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或卫生健康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 具有三级甲等医院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需两名主任医师(或医学相关领域教授)书面推荐。
- 满足以下任意两项:
- 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
- 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作为学术骨干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 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医学相关领域学术论著(不含文献综述和病案分析报告)。
- 确属潜质突出、需突破上述部分条件者,至少需一名医学领域两院院士书面推荐。
时间安排
| 环节 | 时间 |
|---|---|
| 网上报名 | 2023年6月2日—6月15日 |
| 资格审核及复试 | 2023年6月8日—6月18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
| 现场确认 | 2023年6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
报名与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
- 查看《天津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提前自行联系导师,获得导师同意接收后方可报名。
- 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点击“服务系统”中的“同等学力博士报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
- “考试方式”必须选择“同等学力博士”。
- 网上报名不需要交纳报名费。
现场确认
- 通过资格审核及复试初步确定录取的考生,于2023年6月18日携带全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一层102报告厅进行现场确认。
- 硕士成绩单提供一份原件即可。
- 身份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等材料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及《资格审查表》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并按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排列。
所需材料
- 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人事部门在照片上加盖公章。表中共需三封推荐意见,其中一封为拟报考博士生导师的接收意见,另外两封为专家推荐意见(一名为本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另一名为天津大学非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 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国内学位认证在学信网办理;境外学位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天津大学毕业生由学校直接认证。学位认证周期较长,请提前准备,无认证报告不予录取。
- 硕士毕业证书。
- 硕士课程成绩单。
- 身份证。
- 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 近五年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
- 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书。
初审阶段,需将第2—5项材料按《天津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博士申请材料模板》格式要求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及能力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10M。
流程与注意事项
报考流程
- 个人申请:网上报名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 资格审核及复试:各学院审查申请材料或组织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试,确定初步录取名单。需进入校园的申请人,请提前联系相关学院办理访客入校手续。
- 复审(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校进行现场确认,核验材料原件。
- 评审委员会评议: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录取名单,报学校领导批示后录取。
- 录取:学校批准后,向被录取人员邮寄《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一式两份)。申请人持通知书和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及复试费90元。后续通知请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培养方式与学费
- 公共学位课为不脱产培养方式,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阶段性集中学习;其他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 学费标准及收费方式另行公布,请及时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有关通知。
学位授予
- 在成绩有效期内,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且科研成果获得我校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为主要获奖者,有个人获奖证书),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 学校认定的省部级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审批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可获得天津大学颁发的博士学位证书,不颁发博士毕业证书。
注意事项
- 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否则将不予受理。
- 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 医学部医学类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额外条件见上文“通知对象”部分。
- 天津大学将依据国家政策、办学理念及学科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适时调整同等学力博士招生办法。
招生专业目录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是否一级学科招生 |
|---|---|---|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是 |
| 机械工程学院 | 动力机械及工程 | 否 |
| 机械工程学院 | 工程热物理 | 否 |
| 机械工程学院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否 |
|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 光学工程 | 是 |
|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 光电子与光子学技术 | 否 |
|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是 |
|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授工学学位) | 是 |
| 建筑工程学院 | 岩土工程 | 否 |
| 建筑工程学院 | 结构工程 | 否 |
| 建筑工程学院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否 |
| 建筑工程学院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否 |
| 建筑工程学院 | 工程技术与管理 | 否 |
| 建筑工程学院 | 水利工程 | 是 |
| 建筑工程学院 | 风能工程 | 否 |
| 建筑工程学院 | 岩土力学与工程 | 否 |
| 建筑工程学院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是 |
| 教育学院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否 |
| 教育学院 | 高等教育学 | 否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是 |
| 环境学院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否 |
| 环境学院 | 热能工程 | 否 |
| 环境学院 | 环境科学(授工学学位) | 否 |
| 环境学院 | 环境工程(授工学学位) | 否 |
|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 | 是 |
|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是 |
|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是 |
| 智能与计算学部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是 |
| 智能与计算学部 | 软件工程 | 是 |
| 医学部 | 生物医学工程(授医学学位) | 是 |
附录材料包括:2023年报考天津大学同等学力博士申请材料模板、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书,供考生下载使用。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